【案情简要】
2016年10月中旬,萧山网警在工作中发现萧山某房地产销售人员交流群里有人叫卖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于是立即对该群内成员展开调查。经查,警方最终锁定了包括主犯毛某某和范某某在内的80余名犯罪嫌疑人。
2016年10月31日晚,两名主犯分别在位于杭州城区的公司和家中被警方抓获,警方同时在两人的手机和电脑中发现了大量与买家的聊天记录和交易记录。随后,萧山警方调集网警、派出所警力100余人,组成9个抓捕小组,分赴杭州各地将80余名下家抓获。自此,一个巨大的公民个人信息销售网被一举捣破。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范某某,男,2012年8月来到杭州,进入了某房地产公司从事房产销售工作,几年做下来积累了一定的人脉和客户数据。2014年,范某某当上了部门经理,因职务关系其手上握有大量的客户资料,大小总计近1GB,300余万条,其中包括客户的看房信息(姓名、电话等)、物业业主信息(姓名、住址、电话等)、中介房东信息(姓名、住址、电话等)等等。2014年下半年,范某某从房产公司离职时,悄悄带走这近1个G的客户数据资料。2016年4月,范某某的一个微信好友找到他,想要些其之前积累的客户数据,于是范某某将一部分数据发给了他,该好友在微信上给范某某发了200元红包表示感谢。其微信好友的这个举动,让范某某产生了把手中的这批客户资料出售的想法,于是范某某开始在以前加的一些房产经纪群里兜售这些资料。据范某某交代,2016年4月至6月间,其总共将这些信息售卖给7、8名房产公司工作人员,从中非法获利数千元。
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女,曾经是杭州某房产公司销售人员。2016年5月,范某某把一批客户信息送给毛某某,并把她拉进了十几个房产工作人员的交流群里,教她可以在这些群里发送广告出售这些客户信息从中获利。后,毛某某按照范某某所说的开始在各种工作群中发布“杭州来访名单、业主名单出售,有需要联系”的广告,吸引了大量购买者。起初,毛某某是以一份500元的价格将全部信息一同出售,但之后,毛某某应买家要求,把所有信息按照杭州的行政区块分类出售,其价格也在300元至1500元不等。据毛某某交代,2016年5月至10月底,总共在四五十个这样的群里发布过出售信息,而前来购买的人数有将近100人,其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
[购买公民隐私信息同样是犯罪行为]
王某某,男,是被抓的80余人中的一个,在杭州某知名房产中介工作。
2016年6月,其在微信群里看到了毛某某发布的广告信息,好奇之下以700元的价格向毛某某购买了信息,打开后里面果真有大量的客户信息。直到萧山警方将其抓获时,他才知道:原来购买这些信息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经查,警方发现本案中有部分买家在范某某和毛某某处购买信息后,又转手在其他微信群中实施二手转卖,从而加快了这些信息的传播速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一些房产、教育、4S店等有能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公司及机构在获取客户信息的同时,要加强对掌握个人信息的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明确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
同时,公民个人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参加网上或现实社会中的一些免费活动和问卷调查,这些活动一般都以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为目的,另外在购物时也要谨慎留下个人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掌握和利用。